| 香港評論: 從5.16看小團體與「政治」 [胡美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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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5.16看小團體與「政治」 [胡美蓮] 註:2010年5月26日,街坊工友服務處舉辦「從基層勞工運動角度看5.16補選(變相公投運動)講座」,邀請胡美蓮(女工協會)、譚駿賢(職工盟)、 胡偉忠(街工)主講,羅永生(嶺大文化研究系助理教授)任評論。本文為胡美蓮的發言。題目為編者所加。 由於女工會未進行檢討,亦未有屬於女工會的立場及分析,所以今天只分享是對於工友參與的一些個人體會及想法。我們團體規模細小,透過團體的參與比較少。對「公投」內部有不少分歧,但因為我們不是政黨,亦不似街工或工盟會被別人問其立場,所以就算內部意見不一,亦不會有問題,不用公開立場。 不同成員有不同參與,有人很投入整個運動、有人加入大專2012幫手,有些不作任何行動。團體本身就參加了民間團體發起的「一人一票踢走功能組別行動」。至於對「公投」的看法,我們在公社兩黨正式發起「公投」宣傳前,已開始討論。我自己一開始就反對。我覺得「公投」是一個議會政治遊戲,或者是,在議會裡,議員再想不到什麼方法抗爭,又動員不到這麼多人上街,而作出的策略。我自己覺得在策略上,不是對與錯的問題,而是可不可以做。如果議員想透過辭職引發一些事,這是作為議員的一些策略;像對話,也是一種策略。不過這個策略我不太贊成。在團體工作,我關心民主運動如何是一個群眾運動,如何動員我們的群眾?但在進行公投時,我覺得只是再一次動員對象去做一次投票。可能過往我對動員投票不喜歡。我覺得在公投當中,群眾怎樣參與呢?我介定公投好不好,在於能否令會員、婦女及街坊有力量參與一個運動。我覺得公投不是,只不過又叫人做選民,又一次投票,只是動員投票的過程。雖然選票是神聖或有用,但在香港做一個選民其實參與性很低。 我覺得公投這個概念可催生某些東西,不過作為一個政治運動的策略,我覺得它不符合我想推動群眾運動及起不到比過往做選民更多的意義。對於普選聯所說的對話,我覺得與公投一樣都是一個政治的策略。我記得曾經有中方的人說過公投和普選聯是「扯貓尾」。我聽到這種說法的時候想,如果他們真是「扯貓尾」就好了。如果真是「扯貓尾」,可以說在民主運動上,在抗爭及對話上都有人扮演角色,運動也推動得多元、很多樣化。但坦白說,我覺得公社兩黨的策略很差,本可以用得好一點。如果他們真的懂得如何跟別人「扯貓尾」,我覺得可以產生較豐富的效果。但他們在整個過程,差不多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或對有異議就打成敵人,在任何場合都罵人。所以公投搞不好不一定是公投策略本身出了問題,而是誰令整個過程更加進行不了,連一個有限的效果也做不到。 公投基本上我們都有參與,雖然時間很短。我們推動了幾項行動。例如在會員會與會員討論時事,在社區面進行居民論壇。雖然我們沒有街站,但一路也有幫手促進投票。但無論公投還是對話,我都會將之介定為精英議會政治,都不是貼近群眾。而對話那班人,與民間團體距離更遠,在對話時民眾的參與更加是零。所以問題也不是喜歡那一類策略,而是在兩種(也看不到第三種)策略裡面,有什麼參與?雖然我覺得公投不是一個群眾運動,但也有嘗試動員群眾參與其政治運動,最低限度群眾還有一些事可以做,而且在整個過程就算我不動員別人公投,或者不談公投,不介意爭論應該投那個議員時,人們都關注整個議題,我們也可以藉著這件事討論功能組別、民生問題,或者談談大家不滿現在政制的什麼東西,可以讓我在整個過程裡搞一些社區的事或會內討論。但當然,在討論的過程其實有很多分歧,我覺得亦反映了社會的狀况,都頗為極端的。贊成者就非常積極,就算我無落區,5.16當日都有一些會員致電來問怎麼辦,要投那個才好。我會問她們投了沒有,未就快些投。有一些人你提他也不會投票,或不喜歡某一些人。 至於投票率,我覺得很難用數字論成敗,因為數字看不到背後的想法,但也不可以簡單說17%的人投票就等於他們全部支持公投,很多人其實只是有共同敵人,或有不滿,所以才去投。裡面有多少贊成公投,又或者是否因為公投而投票呢?並不清楚。但為什麼要關注數字呢?現在,無論有多少人贊成或反對也好,整個社會已牽動了。就算不投票的人,討論時都一致反對功能組別,尤其是經歷了去年反貧窮、反貧富懸殊的行動,都有共鳴反對功能組別。怎去參與或去組織他們上街呢?中間可能要加很多東西落去。現在要關注的是,社會上有一些人無論贊成或反對,都甚為分化,我覺得這個分化,就算作為一個基層團體都不想這樣。無論人們贊成公投或對話也好,最好都是又抗爭又談判。雖然這話上了報紙可能又被責罵。 另一點是民間團體自己。只評論公投或不公投是不夠的,我們又可做什麼,或做過什麼呢?市民又可怎樣參與?我覺得這對我們來說是重想的。如果回顧一下歷史,以前,簡單來說,八十年代曾經有不少團體覺得裡應外合好,當時不少居民團體、居民運動都很強大,很活躍,很有群眾。他們覺得應該由團體推舉一些人進入議會互相帶動。當然後期有不少團體開始說不行。在這點上有成效的,是街工和工盟,他們都有議員、有群眾、有組織、有地區或者有工會。但除了這兩個團體外,很多團體都覺得不行,怕會被進入議會的人出賣。我覺得現在小團體越來越多,但大家都主力放在自己的民生議題或政策上面,很聚焦,很專業。有綜援的,有零散工的,有強積金的,集中在某些民生議題上進行組織。但對於他們與議會的關係,有一些說法是「對等外交」,即不理是什麼政黨,總之你贊成我這個政策,就可以討論。但到近年,大家看到原來是親疏有別的。對建制派,你不能等他們了,因為他們在民生議題上跟你不同。近年不少民間團體會在民生議題上跟比較熟識的政黨再合作。 我在「民間一人一票踢走功能組別行動」看到一個現象,聯席最初由十多個小團體組成,現在已有三四十個,裡面有一些叫自己為基層或居民團體,其實多有議員背景。但他們不像以前團體般有群眾基礎而推舉街坊出來參選,而多是一些區議員在地區組成的居民組織,這些團體都與議會有關。我在想,從基層運動角度出發,應建立那個力量,應怎樣從民生角度看政治呢?民生是市民關注的,怎樣從市民的關注或爭取變成一種政治參與呢?雖然可以說關注政策都可以是政治參與,但如何成為一種有影響力的政治力量呢?早一兩年一些團體討論會否組成工黨,我覺得在這次事件後,也應想想。現在的政黨立場很清楚,團體都不想變成附屬,但又未能成為一個力量。我不想群眾被動員去參與運動,而是群眾真的就自己的議題組織抗爭,倒轉去控制政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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