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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工作者: 「公關」與「企街」 [陳欣欣]  
Author: grassroot
Published: 200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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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公關」與「企街」

訪問/整理:陳欣欣\r

公關阿Cat

  在某大夜總會工作的阿Cat,雖然只有二十七歲,但已當了PR(公關)八年。在這八年裡,阿Cat在各式各樣的夜總會及卡拉OK工作過。近幾年的工作環境,都是她所跟著的「媽媽生」所安排。前幾個月,她的「媽媽生」就帶著九位小姐一起轉場,由一間卡拉OK轉到夜總會,雖然角色仍是陪酒,但在打扮上一定要作出調較。在大夜總會,要應酬的多是生意人,做PR一安要打扮得光鮮得體、斯文有禮,而在卡拉OK,客人有很多是「古惑仔」、三行工人等,多數喜歡輕鬆盡情消費,所以穿便服化淡妝較合他們心意。

  阿Cat覺得,一般的客人,無論是哪一場所,都會喜歡一些溫柔體貼的小姐,阿Cat的短頭髮和男孩子氣質很多時成為客人的攻擊目標,阿Cat必須以千依百順的態度未搏回客人的歡心。

  在夜總會工作,最起碼的條件是要懂得喝酒及猜枚,因為在這類場所消費的客人除了要求性服務外,還希望小姐陪他們解悶消愁,而他們大多嗜飲成性。阿Cat說若小姐不會喝酒,必然會令客人不高興而溜到別處,所以能喝大量的酒是最起碼的工作條件。

  對於這工作,阿Cat原本只當是賺快錢的途經,希望賺夠了就轉業。但日子久了,阿Cat發現要儲蓄其實相當困難,因為這行業的生活方式的開支大,空閒時的娛樂也是賭錢、買名牌等消費。要維持這些娛樂及享受,就必須要賺錢,繼續幹這行就是唯一途徑。要轉變這種生活方式不容易。

  阿Cat對自己能在夜總會工作,某程度上是感到驕傲的。當談及「企街」的性工作者時,阿Cat便露出一副不屑的表情,叫喊道:「你怎能把我和她們相提並論,她們是“雞”,而我是小姐!」她覺得“雞”是用來形容只以性換取金錢的女人,亦即「企街」及「一樓一鳳」,而她們做小姐的,雖然亦包括性服務,但她們還要花上很多精神及時間跟客人交際、相處,是認識了客人以後才做愛。大概是因為她們不單是賣性的,所以顯得高級一點。阿Cat說,她的客人也只會視她們為小姐,不會稱她們為「雞」。

  雖然夜總會的工作環境,比「企街」相對安全,亦沒有被逮捕的危險,但仍然有一定的安全問題,因此阿Cat每次出鐘都要告訴「媽媽生」或「老豆」。其實,阿Cat到那個場工作,跟誰出鐘,基本上是由「媽媽生」或「老豆」安排,而每次出鐘,亦要付佣金給他們。自主性不及「企街」,因為「企街」的性工作者除了付「陀地」的每日定價收費外,基本上是自僱的,工作由自已安排。由於阿Cat的工作因為主要由「媽媽生」或「老豆」安排,而沒有直接與夜總會的管理層交涉,所以很容易遭夜總會剝削,而夜總會亦有權不承認她是公司的僱員。阿Cat就曾經因為無法獲得公司的僱員證明文件而在生活上遇到一些困難。

  阿Cat絕少在朋友前透露自己的工作。她沒有透露隱藏身份的原因,只說讓人知道了會很麻煩,不想日常生活被工作的身份進一步影響。



企街亞琴\r

  阿琴是一名「企街」的性工作者,在「企街」的七年光景裏,她已被逮捕十數次,每次的罪名都是「引他人作不道德行為」。「企街」雖然比做夜總會PR及「一樓一鳳」自由度高些,但風險大很多,而且差不多每次被拉都罪名成立,不是罰款數千,就是盬禁兩三個月,心理壓力大之餘,更無法維持生計和償還債務。出獄後,就更無條件轉業,而且再被逮捕時,刑罰也一次比一次重。像很多「企街」一樣,阿琴覺得這是一個無止境的循環,但阿琴沒有放棄,每一次都努力打官司。

  雖然控罪是「引誘」的行為,但每次上庭阿琴都要回答「從事哪一種職業」的問題,而當她或其他性工作者回答是「企街」的「妓女」時,都會引起主控官針對其工作的窮追猛打。在法官眼中,警員的口供都會比妓女的可信,即使警員在作假口供。在這種情況下,很多「企街」的工作者都會盡量不回答有關職業身份的提問。阿琴跟其他同行不同的是,她會承認自已的妓女身份,不幸的是,她的率直並未帶來法官信任,大多數訢訟都判她有罪。

  在工作環境中,阿琴要依賴一些俗稱「陀地」的保護,因為法律上性工作沒有保障,警察又只會「放蛇」逮捕她們。在品流複雜的工作環境中,阿琴隨時會遇到生命危險。要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就必須要付「陀地費」,每次交易先告訴「陀地」交易之地點,有必要時「陀地」會趕到現場。阿琴覺得這種跟「陀地」的交易也算合理,也沒有如傳媒所說那樣欺壓及控制她們。而在她們的工作環境中,「陀地」的“保護”似乎不可少,除非法律上有所改變。

阿琴站的街角,亦有其他的「企街」性工作者,其中包括一些大陸的非法移民(I I)阿琴不太喜歡這些「同行」,她認為她們的存在帶來很多麻煩,因為她們是非法移民,警方會特別關注,每次特別針對非法入境者的行動都會把其他本地性工作者一起逮捕,阿琴覺得這些(I I)在連累她以及本地的同事,這對她來說是很可惡的。另一方面,(I I)因為生活環境惡劣,迫不得己以低微價錢出賣身體,阿琴認為她們這樣降低身價,搶走本地「企街」的生意,而且令市價整體被迫下降,這也是她感憤怒和無法接受她們的原因。阿琴覺得本地「企街」與這些(I I)是水火不融的,即使工作在同一環境,亦不會打招呼。

對於將來,阿琴沒有什麼打算,只希望在還可以工作之年賺一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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